因怀孕被辞退,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二倍补偿标准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怀孕被辞退,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