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并销售盗版光碟一般认定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将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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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侵犯的是著作权。著作权指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类的作品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它由自然科学、文学、音乐、绘画、电影等领 ...
KTV播放盗版歌曲,该行为是否属于“发行”,从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 ...
如果是明知是盗版书还购买的情况侵犯著作权,但由于该行为是个人消费行为,并且是一种轻微的非法行为,所以一般是不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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