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其他业主权益是否应排除妨害?
于某购买一小区临街门市房两间,开发商同意其使用该房北面一块空地。但不久该小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办公室向开发商下达整改通知书,开发商按照办事处的要求垒围墙。随后,于某以开发商曾许诺其使用空地为由,将部分围墙推倒后,在原地另建一段围墙。其他业主认为于某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行为,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应属无效,要求于某立即排除妨害,拆除自建围墙。请问,于某是否应当排除妨害?山西 鲁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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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江西
2022-08-10 17:39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向于某出售商品房,在未征得其他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内的部分空地交由于某使用,该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应视为无效行为。因此,于某应将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街道办事处要求建设的标准围墙重建,并应当将为使用空地而自建的围墙拆除。

    432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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