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注意事项: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是否合法;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否齐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是否明确;劳动纪律是否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否完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