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包括:劳资双方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 ...
劳动仲裁受理的条件: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属于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如:因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辞退等产生 ...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纠纷,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 ...
如果申诉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不服,则应在该通知书生效前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法院受理审查。而 ...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几个证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有关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证人证言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 ...
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 ...
拖欠工资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时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处理的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