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要根据情况具体决定,有长有短。办理程序: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3、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