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在企业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发放,在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发放,在企业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放。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