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不解救被绑架儿童而造成被害儿童及其亲属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2、造成被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难以及时解救的;
3、实施了3人次以上不解救被拐卖儿童行为的;
4、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三十一)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或者其家属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导致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被转移、隐匿、转卖,不能及时进行解救的;
3、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
4、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1、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主体要件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