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四)未按照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若个人进行金融票据活动的涉案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票据诈骗罪相应的刑事 ...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立案条件如下:
1、出售、购买、运输的假币币量达到400张(枚)以上,或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的, ...
盗窃的立案条件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成立盗窃罪处三年以 ...
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应予立案的条件如下: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