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构成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应予立案追诉。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既遂法院的判罚标准:
1、构成本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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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的立案条件包括:
1、若个人进行金融票据活动的涉案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票据诈骗罪相应的刑事 ...
我国《刑法》中关于票据诈骗罪的立案规定具体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 ...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