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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
主动辞职有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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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宁夏
2022-02-0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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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因用人单位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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