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的适用主体应当是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境亦称逐出国境,是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或治安管理方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亦可附加适用,附加适用时应在主刑期满后执行。法律依据:《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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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 ...
驱逐出境和遣返回国的不同点:驱逐出境是指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法处罚。遣送回国是指将人强制带回本 ...
驱逐出境并不是行政决定,而是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所以驱逐出境是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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