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房产证过户的买卖合同依法有效。房产证未过户导致房屋未进行产权登记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当事人有权凭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对房屋行使债权权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