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详情

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做
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做

展开
刑事辩护
安徽
2022-01-31 15:23
已帮助 919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