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是不用得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只有实行逮捕才需要获得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如果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检察院不予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形下,一般是可以在无罪状态下释放的。犯罪嫌疑人仅在人民法院判定其有罪的情况下有罪。《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