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享有流转、互换、转让土地经营权的权利;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享有承包地被征收征用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专业律师/法律服务/法律知识
工程总承包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承包人可以先行发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价款的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 ...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 ...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 ...
平均5分钟回复
立即沟通更及时
轻松委托律师
免费上门咨询
按地区找
手机号:
发送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