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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追讨欠款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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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四川
2022-01-2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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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双方可以重新达成还款协议,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产生了一个新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即便没有重新出具借条,只要债权人进行了催收或债务人表示了仍然会履行还款义务,那么诉讼时效仍然重新计算。但是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债权人想要通过法律程序追讨欠款应当怎么做呢。

首先应当确认该次诉讼的管辖机构,若双方借款协议有约定且未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则从约定,若无约定则一般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其次,债权人应当按照借款事实以及诉讼请求准备具有证明力的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起诉。

最后,在取得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债权人可以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若拒绝履行则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在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债权人应当积极固定有关债务的证据,向律师咨询寻求帮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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