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详情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展开
婚姻家庭
西藏
2021-12-30 14:48
已帮助 1916

公司可以设⽴分公司。设⽴的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之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的批准。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