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制售有奖发票等各类普通发票的违法分子,国税局以及地税局稽查部门联合制定了《假发票举报奖励通告》,对市民以单位或个人实名检举提供发票打假行动线索,经查实破获后即可获举报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