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具体需要看红包的性质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的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的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应当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