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离婚净身出户
夫妻离婚,会净身出户的四种情况。
01、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02、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03、触犯夫妻签有的《资产协议》约定;
04、出轨婚外情。
一、民法典“少分或者不分资产的”规定
民法典1092条规定,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夫妻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01,夫妻一方隐藏、损毁、变卖、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02,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民法典这里的“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净身出户了。在这条规定中,对于隐藏、变卖、损毁、挥霍资产的行为大家都好理解,对于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也好判断,对于转移资产的区分则有些难度了,可能一不小心就会触犯转移资产的行为,落入对方设置的转移资产陷阱。
二、法律认定的夫妻转移资产行为夫妻一方的以下行为,法律上会被认定为财产转移:
01,转移银行存款。把银行卡里自己名下的钱转到别人名下,包括转移到除妻子、孩子以外的其他家人的名下。
02,平时收入不放在夫妻名下。把收入放在别人的卡上或者在妻子孩子不知情的状况下转给其他人。
03,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名下的房子、车子、钻戒等贵重财物故意低价转手,离婚结束后再低价买回来。
04,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送给别人。把名下的车子、钻戒甚至房子等贵重财物直接送给别人,离完婚再索要回来。
05,离婚一方恶意负债。故意出去借钱,让这变成夫妻债务,夫妻共同还债,其实妻子不知情或者债务没用在家庭生活中,是一个人用掉的。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有上述情形的,将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真正的净身出户。
三、夫妻协议约定的净身出户条款
没钱的总是感叹挣钱不易,有钱的总是担心对方结婚目的不纯,还有夫妻共同担心的是对方出轨,因为现在出轨率太高了,于是很多夫妻婚前或者婚后会签订《忠诚协议》或者《财产协议》,试图给自己的婚姻加上一把安全锁。每对夫妻写的具体内容不同,但是都有几点共同的内容:一是婚姻存续期间对方出轨财产上有什么处罚;二是对婚前财产约定清楚,婚后财产怎么办;三是如果一方有婚姻过错,主要是出轨之类就要净身出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忠诚协议》还是《资产协议》,如果协议中出现以下条款:01,因对方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无过错方抚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者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每月XXX元。
02,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车子房子存款股票等归无过错方所有;
03,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者向另一方支付精神赔偿金XXX元,如果延期支付需要支付违约金XX元。如果你在含有这些条款的协议上签字画押的话,那么你将来就很有机会净身出户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男女不出轨的概率很小。只要有足够的诱惑,如今的男人没有一个柳下惠;如果筹码足够多,如今的女人也许都会成为潘金莲。
四:出轨情况怎么导致净身出户
民法典中,出轨被纳入婚姻过错,但是没有规定出轨就一定要净身出户。尽管如此,欲出轨者也不要掉以轻心,因为只要你出轨,你的配偶就有机会通过设计让你净身出户,在民法典中称为“不分资产”。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有两个途径让一方净身出户:
一是通过婚前或者婚后签订的《资产协议》或者《忠诚协议》,在协议中设计出对不正当男女关系行为的惩罚条款。
二是如果你出轨了,或者发展成为婚外情,那么你会给第三者购置车子、房子、名包、钻戒等等奢侈品,这样你也许会隐藏财产或者挥霍财产,如果你隐藏挥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就触犯了民法典1092条的规定,你就有机会“不分”资产,也就是净身出户了。
夫妻离婚男方净身出户所欠债务怎么办
法院判决也不可能强制剥夺他的全部财产,让他净身出户。除非是他自愿放弃自己的全部财产。这种情况属于双方自行协商一致的结果。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法律上对此不干涉。
第一、看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仍然需要承担,因为净身出户是你和配偶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也就是债务人。
第二、为了避免承担债务 ,可以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明确,净身出户的一方不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债务,这样,即使你承担了共同债务,也可依照约定找配偶一方追偿你已经承担的债务。
离婚时伪造债务怎么办
离婚一旦遇到了债务,这是让人很心焦的事。毕竟,别整到最后婚没离成、钱没分到、冤枉债却背了一大堆。最可气的是,我们明知债务是伪造的,却拿不出什么有效证据来反驳。
被伪造债务的情形:
(一)来自第三人的转款记录,如父母或其他亲友资助的购房款、装修款、还房贷款;
(二)个人信用卡欠款、各种贷款,比如小额网络贷款、蚂蚁借呗、花呗之类,被主张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三)投资、经营的借款或担保债务,主张用于形成夫妻共同财产。
而伪造的方法,一般就是补证人证言或借条。
被告的伪造手段比较拙劣,反驳难度不大。对此,本律师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处理:
1、款项发生时:
招数一:让真实意图做到有据可循。比如,若转款时是赠与的,最好形成书面赠与合意;不方便形成书面的,那就找证人,比如邀三五好友参加对赠与人的谢恩宴会,一旦事后对方主张该款是债务,这些参与谢恩宴会的人,就是我们的证人。
招数二:转款不要直接用于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生活。个人名义的借款要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用途是关键。当收到转款时,为安全起见,建议将款项稀释、多转几个人、多转几次,最后再用于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生活。
2、主张债务时:
招数一:时间换取空间。在离婚案件中否认债务,法院做法一般是会将债务另案处理,由权利人另案进行主张。一般离婚案件与民间借贷案判决生效都会有个时间差,即使民间借贷真的认定为共同债务,两个生效判决的时间差也会产生逾期利息差额,这个差额是可以用来折抵履行债务数额的。
招数二:若无法直接否定合意,那就要构建对价义务已实际履行。比如,收到这笔款,我们是要履行一些对价义务,如劳务等,相关劳务对价已履行完毕,已无需还款。
离婚净身出户贷款房怎么处理
1、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人(银行)的同意,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判决。
2、通常情况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虽然产权登记在夫妻一人名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房屋也不例外。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以个人财产办理的按揭手续,在离婚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通常意义下的房屋并无区别。银行拒绝办理转按揭的手续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3、一方面,不能以未经债权人(银行)同意而变更债务人(名义还款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按照上述的分析,这类案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
4、另一方面,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任何人作为还款名义人都不影响房屋作为抵押财产对债务进行担保。法院在判决时也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应该考虑对房屋的需要程度,依然坚持保护妇女利益或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5、根据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则,银行可以向离婚当事人任何一方追究责任。而根据规定,即使法院在离婚判决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中对于夫妻之间债权债务的分配,也只在离婚当事人之间产生内部效力。
净身出户后户口怎么办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对方无法定过错净身出户难 委托元甲和解成功终获600万房产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言语能暖人亦能伤人,亦如李娜的这段婚姻。因不堪忍受丈夫长期以来的语言暴力,最终她选择用法律的武器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
1991年,李娜在亲友的撮合下与洪某相识,洪某家庭条件不算好,但人老实对李娜也很体贴,认识一年多后,两人便在北京西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婚前相处时间短,两人之间欠缺了解,随着婚后的朝夕相处,李娜发现和丈夫很难沟通。丈夫洪某学历不高,思想固执、性格暴躁且说话刻薄,两人时常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洪某经常说一些很难听的话对李娜进行人身攻击,婚后仅仅数月,两人便再无亲密举动、无夫妻生活。
2001年搬家后,二人正式分房睡,之后由于双方父母催促其二人要孩子,再加上李娜本身也很喜欢小孩,在李娜的沟通争取下洪某同意要孩子。
2003年,李娜生下女儿小依,虽然在女儿出生前,李娜就已经知道丈夫是什么样的脾气秉性,但直到女儿出生,李娜还抱有幻想,幻想丈夫在为人父之后,可爱的女儿能让丈夫的性格有所改变,夫妻感情也许会得到缓和。
然而,现实却狠狠的给李娜泼了一盆凉水,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李娜隐忍多年一再退让,并没有换来家庭的安宁,洪某性格不仅没有丝毫改变,甚至变本加厉立,连年幼的女儿也未能幸免,女儿在其父亲的长期辱骂中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这让李娜心如刀绞。
看着年幼的女儿受到伤害,想到自己多年来的隐忍与委屈,李娜毅然选择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
在好友的推荐下,李娜来到了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元甲律师,元甲律师在接到委托后,对案件利弊进行分析,在房产分割问题上,李娜希望能够让对方净身出户,但对方并无法定过错,让对方净身出户很难。
但元甲律师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经过元甲律师不懈努力,一次次审时度势的和解策略,最终超乎预期的帮助李娜拿到了价值600万的全部房产,且男方自愿放弃了300万的房屋折价款,李娜在得知结果时喜极而泣,她感谢元甲律师的专业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更感叹因为选择了元甲,才有了这样超乎预期的满意结果。
备注:文中名字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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