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1、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特别是债务人以净身出户的条件离婚而俺盖非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因此债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表面上协议离婚,掩盖逃债的非法目的,属无效行为。”
夫妻之间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里的“制裁”形式包括:训诫、罚款或拘留等。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对此,在遭遇一方转移财产后不能以非法对非法,即不能强行抢回这些物品,而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
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1、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2、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这是因为:
(1)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
(2)应体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充分保护。
(3)经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发生债权债务的转移。
3、法院对离婚案件共同债务的分担作了判决处理的,应以判决意见来确定共同债务由谁来偿还,即可由原夫妻中的一人来承担债务。审理中可只列该债务偿还人为被告,判令其承担偿还责任。其原配偶可不承担偿还责任或连带清偿责任。
发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三、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转移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转移:
1、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将财产藏匿起来,不让他人发现,使另一方无法获知财产的所在从而无法控制。无论是夫妻共有的房屋,还是存款、股票、公司股权、有价证券,或者是古董等贵重物品,都有可能被隐藏。
2、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变卖是指将财产折价卖给他人。这里的变卖,笔者认为是真实的买卖,即受让人一般是善意第三人,对出售人与配偶存在离婚纠纷及未征得配偶同意变卖财产并不知情,且大部分情况下是以市场价购买。
3、毁损夫妻共同财产
毁损是指采用打碎、拆卸、涂抹等破坏性手段使物品失去原貌,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原来具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4、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伪造债务是指制造内容虚假的债务凭证,包括合同、欠条等,并将所涉共同财产据为己有。
案例
当事人是一位女中豪杰——黄女士,开着自己的公司,事业有成、外形优雅漂亮,本来有着幸福的家庭,2021年1月在春节前夕来咨询婚姻问题,这时候的她满脸写着忧伤。
黄女士讲起,他们本是幸福的一家人,丈夫是某外企的职工,薪资不菲,自己开着一家公司也小有成就。但是偶然的一天,打破了这片宁静。黄女士发现了丈夫出轨的迹象,这让黄女士痛心不已。
经过数天的心理折磨后,黄女士终于回归了理智,心力交瘁的她开始收集丈夫出轨的证据,经过一系列的正规取证,得到了男方多次出轨的视频等铁证。冷静下来的黄女士开始和丈夫摊牌并采取了录音,在黄女士的质问下,丈夫承认了出轨的事实。
黄女士提出了离婚,丈夫也同意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协议中,黄女士以婚内出轨为由向丈夫索要400万人民币精神抚慰金,丈夫当时也心存愧疚答应索赔。就这样,2020年9月,夫妻关系以一纸离婚协议结束,办理了离婚登记,丈夫变前夫。
黄女士本以为前夫会按照约定2020年12月底支付400万赔偿金,但是等来的却是对方的万般抵赖,到期后男方拒绝支付款项且有转移房产的行为。黄女士对此在是否起诉男方的抉择上犯了难。
听完黄女士的讲述后,经验丰富的姚平律师迅速指出黄女士应该先做财产保全,冻结男方所有财产。经过一些列的分析之后,黄女士最终同意姚平律师的解决方案,启动法律程序并全权委托。
得到委托后,元甲律师专案组周春花律师亲自办案,立即前往男方所在地进行办理财产保全手续,保全了男方名下所有的财产和房产。被冻结财产的男方急于解封财产,主动联系黄女士。专案组及周春花律师分析案情之后,建议黄女士进行和解,这种方式对她更有利,不走诉讼程序,黄女士同意了周春花律师的方案。
谈判王者周春花律师与男方多次沟通,摆证据、讲事实,据理力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男方最终愿意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经过律师的一再努力,男方终于同意支付离婚协议约定的赔偿金以及期间产生的滞纳金。
调解结果
在元甲律师与双方的沟通下,律师与黄女士、男方,一同到了法院进行调解。2020年3月5日下发调解书,确定男方于2022年6月30日向黄女士支付420万人民币,黄女士解除对男方名下财产的保全。
这起离婚纠纷案,没有经过诉讼程序,经过律师的调解成功达成了协议,双方好聚好散,在法律的约束下,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