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取保候审流程
一、取保候审办理流程是:当事人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司法机关审查、办理取保候审等。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二、取保的办理办理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交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吗
一、交的取保候审保证金能退吗
办理取保候审的时候交纳的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或变更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通常情况下是要退还给当事人的。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法律责任
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或者擅自没收、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2、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反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对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收取保证金后,疏于监督管理,或者无故中止对案件的侦查,放纵犯罪嫌疑人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的,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行为如何认定
一、取保候审期间犯罪行为如何认定
1、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认定为取保候审期间故意犯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故意犯罪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在这部分知识范围内要注意: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情形除外。
取保候审期满解除后什么时候结案
一、解除取保候审多久必须结案的
1、一般是5~6个月结案的,但是法律上有规定,解除取保候审之后的12个月之内没有起诉的话就必须结案。
2、取保候审一般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结案。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若是取保候审后还要开庭判刑吗
还是要开庭审判的。
1、取保候审之后还是会开庭审判的,取保候审并不是结束审判,而是在法院进行审判前根据犯罪情况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一般包庇罪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一般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对包庇罪一般情况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2、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湮灭罪迹,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诈骗罪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如何处理
1、诈骗罪取保候审后判实刑需要按照所判刑罚执行具体刑罚。比如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定罪量刑之后,就需要在监狱执行刑罚。诈骗罪取保候审后仍可能判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有下列内容:
(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是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是羁押期限已满,案件没办结,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案例
昔日搭档因琐事大打出手,
一方入院,另一方被刑事拘留!
小李与小黄原本是一对工作上的好搭档,但是由于对业务方面的不同理解,经常会在工作中发生争执,起初都是工作方面的不同意见,渐渐地,在心里都积累了很多不满。
2021年盛夏的一天,小李和小黄在单位工作时,又因为技术上的问题发生争执,随后发生口角,小黄实在被气昏了头,向小李劈头盖脸地打去,令小李猝不及防,也跟着扭打起来。
同事见状,纷纷跑来劝阻,小李被打伤后随即被送往北京电力医院进行治疗,入院后医院确诊小李面部、嘴唇均遭受不同程度的伤害并给伤口缝针,手臂也造成骨折。同事小黄则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事发后,小李无法工作不得不在家休养,没有收入来源,与小黄的赔偿问题也因其被刑事拘留而陷入僵局,迟迟没有进展。
索赔无门,求助元甲,
元甲仅用27天快速解决赔偿事宜!
索赔无门、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小李的家属慕名找到了元甲律师团队,希望元甲律师可以帮助拿回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师团队接案后研判了案件情况,鉴于小李与小黄的同事关系且事件中双方都存在过错,元甲为小李确定了和解为主的总体办案思路。元甲律师通过与小黄的父亲黄建军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多次协商和沟通,并提出可以代表小李为他的儿子小黄出具《刑事谅解书》,毕竟两人都认识,还是相处多年的同事,并没有深仇大恨,妥善赔偿最为稳妥。最终在元甲律师兢兢业业地努力之下,此案历时27天,在2021年9月27日与小黄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律师视角】
本案是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此种案件一般存在两点问题:一是,赔偿项目、责任划分等民事赔偿问题。二是,是否需负刑事责任、是否给予谅解的问题。本案中,办案律师基于双方之间的同事关系、互为加害方互有过错、对方想要获取刑事谅解等情况,最终促使双方之间达成和解,即为小李拿回了应得的赔偿,也为双方的关系在未来进行缓和或恢复提供了可能。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仅供参考。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