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全款买房,再拿去银行做抵押贷款,比较适合买二套的朋友,尤其是北京,上海,这种一线城市。二套房贷款成数太低,加上税费,同时大概率是有豪宅税之类的,尽量减少税金,可贷款金额非常有限。
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房产抵押到期怎么办理
一般来说,房产抵押贷款是可以委托他人帮忙办理的,但在委托他人办理贷款时,还需有关委托手续,委托人及代理人应戴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且委托人还需带齐有关房产证明、户口本等,如果房产证上有多个共权人的话,还需有关人员一起前往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在办理完委托公证后,代理人就可持有关委托证明和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前往有关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即可。
房产抵押到期还不上怎么办
抵押到期没有还款,这时银行需按照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后依法拍卖,拍卖所得除偿还银行贷款外扣除手续费后归业主所有。
另外还可以到银行申请贷款展期,银行一般也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展期还贷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一规定表明,在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并无法律效力,抵押权并不因抵押期间过期而消灭。
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
案例
焦某致电某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称自己在Z银行申请退回房屋抵押登记费时被拒,要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据焦某称,自己于2007年在Z银行申请了15年的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提前还清贷款后,要求银行退回其当时支付的290元房屋抵押登记费,银行表示该笔费用已于2009年6月27日办理房产抵押时交予房管局,无法退还。焦某不认可Z银行的答复,于是投诉至当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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