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现在很多的婚姻都是由于各种问题引发离婚,缔结婚姻还会涉及财产方面的法律关系,夫妻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就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财产制度来的。学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是对婚姻的尊重,但是,婚姻法你真的了解吗?下面我们先来看看《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中个人财产怎么来划分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归属的认定
关于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何处理,我国采用的是一般原则加例外规定的模式,按照不同类型分别加以认定。具体而言:关于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归属的认定,一般原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原则规定符合我国现行对于婚姻的态度,婚后所得共同制为基本形态的夫妻财产制度,也适应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和传统文化。
但还有两种除外类型:①孳息。②自然增值。上述两种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类型排除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对孳息及自然增值,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民法典对个人财产范围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扩大了因人身损害所获得的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只要基于一方的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再以列举方式确定一方因人身损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这样一个较小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后,保险理赔金的归属引起了很高的关注度。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中曾指出,夫妻一方所获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为实务中的争议提供了答案。
案例
周先生与章女士,两人在毕业那年结婚,因双方年纪较轻工作时间较短,经济基础薄弱,所以女方父母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以后为房子的事情过于奔波,就出资购置了一套住房,并且将产权登记在女婿的名下。婚后,由于二人性格差距甚远,经常因鸡毛蒜皮的锁事争吵不休。最终,王先生于2011年9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并判决该房屋为王先生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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