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计生办有记录吗
未婚生子计生办有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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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吉林
2021-11-18 10:16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没有,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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