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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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1、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借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3、隐瞒、虚报或者伪造家庭住房 ...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3 ...
申请廉租房条件: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上海户籍并满5年 ...
1、申请人(一般应为户口簿户主)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本数),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仍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