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索要孩子抚养费,合理吗?
我去年结的婚,妻子在家住了一星期就走了,从此再没回来过。我们去叫过她几次,她不愿过来。现在她已生了孩子,想起诉我,要孩子的抚养费,请问,这合理吗?我家也要过孩子,他们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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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重庆
2022-08-17 15:00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应当支付一部分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费用。如果你和你妻子离婚或分居,客观上不能与孩子一起生活,你应当支付一部分抚养费。你作为孩子的父亲,有权利要求抚养孩子,可以与妻子协商或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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