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一耳光甩死小孩应当如何定性?
2012年大年初三,余孟带其小孩余明(5岁)前往朋友家中拜年,余明要买玩具厉辞拒绝。当朋友给余明红包时,余孟说:“我们家余明从不收红包很少有人能比。”话没落音,余明就抢收了红包。余孟甚觉失面子,要求余明返还红包,余明却坚持要拿去卖玩具。余孟更觉恼火,顺手给了余明一耳光。不料余明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问余孟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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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甘肃
2022-08-1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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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从刑法上分析本案例:余孟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伤害余明的后果,仍然放任或者追求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是为故意伤害,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其中致人死亡结果是量刑情节。应当注意的是,余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余孟并无致其子余明死亡的故意,也没有实施通常情况下可能致人死亡的暴力方式,更不会追求或者放任这种死亡后果的发生;当然,余孟也不构成过失犯罪,毕竟余孟对通过轻度暴力慑止余明行为的结果还是积极追求的。因而,余孟的行为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罪。父母使用轻度暴力教育小孩的事件在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但面对小孩的任性,父母应当耐心教育说服,切不可动辄诉诸暴力。否则造成了小孩伤害甚至死亡的后果,不仅悔之不及,而且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41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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