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公共下水主管在502装修时未留检修口501卫生间墙渗水疑似怀疑502下水主管漏水502表示让物业拿5000元押金才能让修如果明知道在501施工把墙打穿打透去502那维修公共管道在502明确拒绝不允许在501维修以侵害自己利益为由你说在这个前提下物业跟501签个免责协议(我物业给你干出了问题跟我物业没关系全部由501负责)起法律效益吗
如果业主仍然不理解也不愿意合作,则有必要引入相关的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业主能够理解,业主有义务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完成公共部分的维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最好让物业管理公司介入设计和开发阶段,并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设计方案。
可以起诉开发商和物业,要求赔偿损失,并维修。小区物业应当负有赔偿责任。承担责任理由有:一是没有及时通知业主回来保护房 ...
原则上属于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负责共用区域共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主下水管道是共用的,在服务范围的。通过住户部分,住户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