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恶意抢注的规则是什么?
商标恶意抢注的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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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浙江
2021-12-03 12:24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 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 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 禁止损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的适用要件

    此处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号权、姓名权、肖像权。

    1、 申请人享有在先权利。

    2、 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

    商号和外观设计虽然功能与商标不同,但都属于与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相联系的商业标记,申请人主张这两项权利的,在法律适用上还要考虑争议商标使用是否会造成相关公众混淆。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禁止以其它不正当手段注册商标的适用要件

    1、 争议商标是申请人在先已经在我国使用的商标。

    2、 双方商标使用商品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

    691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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