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
实施不安抗辩权法律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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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广东
2022-04-1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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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实施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义务分别是: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在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法定其他义务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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