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在具备下列情形时可以免刑:
1、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已过介绍贿赂罪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过特赦的;
5、介绍贿赂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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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在具备下列情形时可以免刑:
1、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