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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0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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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不足清偿的部分,担保中心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关于反担保方式有哪些?有哪些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反担保方式有:
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2、存单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4、存单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5、其他:
(1)保证金,指现金或保证人认可的银行保函;
(2)保证反担保,指被保证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信誉确保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的行为,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3)抵押反担保,指反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它属于物权担保,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4)质押反担保,指反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保证人占有,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二、反担保要履行哪些责任
1、担保中心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根据反担保合同行使相应权利。
2、担保中心行使抵押权时,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缴纳的税费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担保中心代债务人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
(3)债务人迟延偿付代偿款的违约金;
(4)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4、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应当按照抵押物实现的价值并依照本暂行办法等三十三条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部分,担保中心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确有居住困难且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担保中心可以予以协助解决。
6、以其他方式进行反担保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和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
延伸阅读:
反担保人义务是什么
反担保人可以为第三人吗
最新反担保协议范本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反担保方式有哪些?有哪些责任”的相关知识。反担保方式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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