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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解除,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初次验收不合格经修缮后合格的,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但经修缮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不予支付工程款,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上可知,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尽快去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担心发包方转移名下的财产,还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根据《民法典》规定,没签合同拖欠工程款时应该要先协商处理,让对方将拖欠的工程款支付,实际施工方和甲方相关的聊天记录、工人考勤、工资发放记录、录音视频、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多少合适根据双方协商约定,工程合同违约金比例多少合适根据双方协商约定,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我们按照工程分包常识中的《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符合四个条件: (一)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在工程分包常识中的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2、民事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对因转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因转包、违法分包而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的禁止行为,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认定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1、行政责任承包单位存在转包、违法转包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行政处罚种类主要包括责令改正。
李元炜律师解析: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浙江海豪律师事务所李元炜律师解答: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限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建筑工程已经完工且质量合格,发包方(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已完工程的实际造价支付给施工企业(接受转包方)相应价款,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由上可知,如果遇到拖欠工程款时,承包方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尽快去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担心发包方转移名下的财产,还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根据《民法典》规定,没签合同拖欠工程款时应该要先协商处理,让对方将拖欠的工程款支付,施工单位与发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以后可以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纠纷,没签合同拖欠工程款时应该要先协商处理,让对方将拖欠的工程款支付,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就可以起诉解决,起诉一方要准备完成工程的相关资料、证据等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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