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使用以下方法,强制执行探望权:
1、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
2、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擅长:交通事故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专业律师/法律服务/法律知识
平均5分钟回复
立即沟通更及时
轻松委托律师
免费上门咨询
按地区找
手机号:
发送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