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为过失的,可确定构成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