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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
离婚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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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浙江
2022-03-21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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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具体如下: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且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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