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等。且必须是前述过错行为出现在婚姻存续期间,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能气死主张离婚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准予离婚的情形:
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是在离婚诉讼时,由无过错方向有过错方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不提的,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