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给小三现金,没有字据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另一方可以要回来。因为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侵犯了配偶的权利,配偶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赠与给小三的,则无法要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