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要包括的内容有立遗嘱人的基本信息、遗产的范围、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遗嘱人只要有撤销遗嘱的意思就能撤销遗嘱,但是撤销公证遗嘱的则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