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办理过户的流程如下:首先到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然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最后提交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和其他凭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分割继承的房屋时,可以有两种分割方式:
1.一种是进行折价补偿,也就是一方取得遗产房的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的继 ...
共同共有房屋继承办法:当其中一方去世时,应先将其中一半分割给在世的另一方。余下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 ...
房屋遗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
1、自行协商。房屋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就遗产分割 ...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流程是:
1.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 ...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