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房产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 ...
婚前财产证明一般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个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已婚的还要 ...
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要注意准备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 ...
绍兴暂住证办理说明:1、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B5纸上)、房屋原户主身份证复 ...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