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对开发商倒闭回收土地的流程是: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以公告或其他可以确保开发商知悉的形式进行通知,开发商可以在十五日至一个月内要求进行听证,上报回收土地方案至市县政府进行审批后下达收回决定,注销土地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