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土地二年不用可以收回,即期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百姓不可以申请收回。暂停办理征地相关手续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可以
1、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征用的土地,公民是无权收回的。
2、对于承包集体的土地,承包人连续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