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别家翻译组的字幕一般认定是构成侵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