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可以因停车场很吵解除租房合同,但需要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合同约定噪音影响正常居住解除条件的、停车场很吵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