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所需的时间:
1、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两个月;
2、一并受理行政赔偿请求案件的审理期限与该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相同。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