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不足部分由对方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次要责任。以及你方座位险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还不够的部分,由肇事双方根据责任分担。若为好意同乘,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可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承担,不足部分由对方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次要责任。以及你方座位险保险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