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网>在线咨询>一对一咨询>详情

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三人是否为善意
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三人是否为善意

展开
房产纠纷
陕西
2022-02-02 05:21
已帮助 919

对房屋买卖合同善意第三人的判定是:在取得房产时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权处分该财产。善意取得的主体仅限于第三人,其他非法占有人不可适用;第三人对受让动产已取得占有、对受让不动产已进行登记后,原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